2007年10月1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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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群众的贴心人
——追记云和法院原院长魏剑明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张兴平 林春阳 周晓东

  “有的人死了,他还活着。”云和县法院原院长魏剑明去世近1年半后,曾经与他长期共事的丽水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叶建平说,用臧克家的这句诗来形容他一点都不为过。
  在魏剑明去世1年半后,记者再次走进云和,关于“魏院长”的点点滴滴又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,一个爱民亲民的好院长依然活在大家心中……

  爱民

  把迷路小孩送回家
  “说真的,我不太敢回忆……”一开口,刘国富就哽咽了,眼睛里泪光闪烁。丽水市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刘国富是魏剑明在检察院工作时的同事,9月26日再次谈起魏剑明时,他情绪依然激动。
  强压着搅动怀念的痛楚,刘国富讲起了一件小事,他说那件事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,因为这件事让他见识了魏剑明的为人。
  1996年3月,魏剑明任省检察院丽水分院反贪局长。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,魏剑明在局里办案忙到很晚才下班。就在他的车开到半路上的时候,夜色中传来了一个小孩的哭泣声。魏剑明赶忙叫司机停车。停车后,魏剑明循声走去,发现原来是个孩子迷路了。
  为了给小孩找到家,魏剑明仔细询问,耐心启发。后来,他干脆将小孩带到车上,让司机开着车沿路慢慢地寻找,直到将小孩安全送回家。
  “对一个非亲非故的小孩,他都如此关心,可想而知他是怎样一个人了。”刘国富说,这件小事让他和同事们为此感动不已。魏剑明就是这样爱护群众、爱护同事的。

  一张相片的回忆
  云和县大湾乡林山下村有位周明菊老人已经70多岁了,提到“魏院长”,老人的眼泪哗哗地来了:“魏院长每次来村里,都来看我,给我送慰问金,还给我拍照片……”
  大湾乡林山下村是云和法院的扶贫联系村。在这个经济欠发达的偏僻的山村里,有些老人已经多年没照相了,照个相对他们来说也是件奢侈的事。魏剑明和干警去村里走访的时候,细心地觉察到了老人的心思。此后,他每次下村去就带上相机,亲自为老人拍照片。第二次下村的时候,再把洗好的照片送到老人手上。
  周明菊老人清楚地记得,魏剑明最后一次去林山下村走访后离开的时候,他站在村口向老人挥手告别,说自己会再去看望她的。从此,村口每每有车经过,周明菊老人就会倚门而望,以为是魏院长来了。
  魏院长为联系村所做的一切,村民都记在心里。林山下村村主任吴广华,这个文化不多的农民,吃力地用普通话说,魏院长多方争取资金为村里接通了自来水,可他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茶就走了。他的心里始终装着村民,有次台风来时,出差在杭州的魏剑明还打电话到村里,让村民们做好防御措施。

  拉黄包车载战友去聚会
  云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梅金火与魏剑明相识的时间不长,但对他的印象很深。梅金火说,他十分勤奋好学,尤其他的平易近人让人感佩至深。
  魏剑明有个战友是在云和县城踩黄包车的。有一次战友们打算一起聚聚,叙叙旧。这位踩黄包车的战友骑着黄包车去接魏剑明参加聚会。见了面,魏剑明却坚持让战友坐在黄包车上,由自己来骑。战友不让,魏剑明仍坚持要自己骑,他对战友说:“平时都是你为别人踩,今天就让我来为你踩吧。”就这样,魏剑明载着战友去参加聚会。
  对战友如此,对下属、同事又何尝不是这样细心周到。与魏剑明一起工作的不长时间里,梅金火曾经不小心扭伤了脚,魏剑明看到后,就告诉梅金火,他认识一个制草药的朋友,可以拿些草药过来帮他治疗。梅金火说,他以为领导不过随便说说的,没想到第二天,魏剑明果然从朋友那里给他拿来了配制好的草药。

  敬业

  办公室的长明灯
  “他办公室里的灯总是亮着的,他是个工作狂。”无论是同事还是家属,几乎众口一词。记不清有多少人提到过魏剑明办公室的灯,那盏长明的灯。
  魏剑明的工作作息情况,他的司机最了解不过了。在魏剑明离开后,司机抹着眼泪对大家说:“魏院长每天工作都在十个小时以上,有时候工作晚了,就干脆睡在办公室里。”
  魏剑明任云和法院院长期间,法院取得的成绩与司机的话形成了对证。毋庸讳言,信访问题是一个棘手的难题,但是云和法院却创造了一个奇迹:连续5年“零越级上访”。这个奇迹让云和法院在全国都有了名气,而这很大功劳来自“院长随时接访制度”。
  找院长反映问题,对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,但是要见“魏院长”并不难。民工讨工资直接找魏院长;扶贫联系村的孩子上不起学去找魏院长;反映案件问题也直接找魏院长……无论大事小事,群众的利益无小事,魏剑明总会耐心倾听。仅2004年一年,他就接待群众300多人次,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,没有一次越级上访。

  学习型的院长
  为了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,魏剑明对法院的队伍建设尤其重视。用法院干警的话说,“魏院长总是逼着我们去学习”。在院长的推动和鼓励下,5年来,云和法院干警的文化素质实现了巨大的提升,干警通过自学考试、函授等掀起深造热,干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了73%以上,比5年前提高了48个百分点。同时,为提高法官的实际执法能力,魏剑明想方设法地把院里的干警送到经济发达的地区法院去锻炼。
  “要求别人做到的,他自己肯定会先做到。”魏剑明在抓法院干警执法素质的同时,自己从来都是好学勤学的楷模。丽水检察院的同志回忆,在检察院期间,魏剑明就常常在办公室熬夜。检察院刚配上电脑的时候,魏剑明就率先学会了使用,不久之后,他就可以在同事汇报工作时用电脑直接录入。

  无法兑现的“承诺”
  争分夺秒地工作终于使这个魁梧的院长倒下了。2006年4月12日晚上,又在办公室加班的魏剑明因劳累过度而殉职,他就这样倒在自己心爱的司法事业上。
  他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工作,直到去世,他还欠着母亲的一个承诺。因为一直忙于工作,平时很少有空陪母亲,魏剑明曾经答应,空点的时候带母亲去北京爬长城、看香山红叶,但是他已经无法兑现了。
  但是对当事人的事,对群众的事,他从来不会拖延。2004年春节前夕,云和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、买卖合同纠纷案,涉及54名债权人,案件总标的额达212万元。法院于立案当日即作出诉讼保全裁定,依法查封被告经营的家电商场的所有商品及其所属的房产。为保证查封商品不被转移,魏剑明要求全院干警在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,直到依法拍卖(变卖)被依法查封的商品,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  虽然魏剑明已经离去1年多时间了,但是每每提起他,同事、朋友、群众、家属总有讲不完的故事,叙不尽的怀念和感激。在他们心中,这位“敬业院长”、“爱民院长”、“奉献院长”永远都不会走。

  魏剑明生平:
  魏剑明,男,1957年7月生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魏村村,汉族。1982年2月入党。1981年1月退伍到原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检察员、检察员、副科长、科长,1994年10月任副检察长;1996年3月任省人民检察院丽水分院反贪局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;1998年10月任法纪处处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副处级检察员;2001年3月调任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。
  2006年4月12日夜12时许,魏剑明在办公室加班时由于劳累过度,不幸因公殉职,年仅49岁。
  中共浙江省委于2006年6月份授予他“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;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份追授他“浙江省模范法官”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;省委政法委于2006年7月作出决定,号召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向他学习;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份追授他“全国模范法官”荣誉称号;2007年1月,魏剑明光荣当选“浙江骄傲——2006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”;2007年8月,中共浙江省委授予他“人民的好法官”荣誉称号。